上犹县博物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发表时间:2020-04-10 11:48 上犹县博物馆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分 上犹县博物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博物馆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三、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五、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六、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犹县博物馆编制数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包括全额事业4人;退休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1人,大学生见习1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博物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上犹县博物馆收入预算总额为494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272万元,下降35.5%,原因是:基层文保护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0%,包括财政补助收入44万元、专项收入300万元;上年结余1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上犹县博物馆支出预算总额为494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总额减少272万元,下降35.5%,原因是:基层文保护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4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上犹县博物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0%,具体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上犹县博物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一直以来,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单位没有公车。
第三部分 上犹县博物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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