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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博物馆之友”章程

发表时间:2021-08-09 10:00

上犹“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总则

1、本团体由喜爱历史、尊重知识、热衷于博物馆发展事 业,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发展。

3、“博物馆之友”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大众,向社会推介上犹县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上犹县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更好地发展文博事业。

二、“博物馆之友”成员权利

1、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优惠。

2、享受本馆不定时发送最新展览信息、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

3、周末及节假日可享受定时免费专业讲解服务;

4、免费参加我馆组织的各类专家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及参观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三、“博物馆之友”成员资格

1、成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资格日起算。期满后,如本人(团体)自愿继续保持其身份,须向上犹县博物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可延长其成员身份,年限为一年。

2、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馆领导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博物馆之友”成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对本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

    3、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上犹县博物馆拥有对“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办公室负责。

                               上犹县博物馆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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