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文物工作大事记发表时间:2020-04-10 10:58 1、1982年6月初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6月3日,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6月5日,县里召开文物普查工作会议,抽调26位同志为文物普查员,6月13日正式下到各乡村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2、1982年 6月26日,请赣州地区博物馆的同志到县里讲课,并对梅水乡水陂村敦背组挖掘的文物进行实地考证,确认这里的古墓葬群为东汉时期墓葬群。 3、1982年11月6日,梅水乡水陂村敦背村组杨美琳、杨人昌、杨美璋、杨心宝、杨心安、杨人盛等人将自己挖掘的文物捐献给县文化馆,受到县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 4、1983年4月16日,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公布了全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14处,其中受保护的历史文物9处,革命文物5处. 6、1984年5月29日,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公布了3处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我县参加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历时两年基本结束。 7、2008年2月29日,根据国务院、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制定了下发了《关于印发上犹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08〕11)号文件,正式拉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序幕。 8、2008年2月至2011年12月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过对全县14个乡镇、131个行政村的田野调查和数据采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29处,复查文物27处,拍照9000多张,绘图350张,测GPS点356个,采集标本和征集文物50多件。进一步掌握了全县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的基本情况,摸清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公布了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时推荐1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3处文物申报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营前下湾彭德怀旧居和平富上寨红军医院旧址被列为省保待批。 9、2011年7月,县博物馆搬迁到新建的文化艺术中心二楼办公,改善了办公条件,优化了文物储藏环境。 10、县博物馆争取省文物维修专项资金50万元对营前象牙毛泽东旧居进了维修,于2011年 10月9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11、2011年3月,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得到了专家的一致好评,被省文化厅、省普查办评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2、县政府出资15万元对营前孔庙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于2011年11月25日动工,2012年1月10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13、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从2008年至2011年每年县财政拨付文物普查经费5万元,共拨付20万元用于文物普查工作,保障了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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