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博物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发表时间:2025-02-08 15:26 上犹县博物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上犹县博物馆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3、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4、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5、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6、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上犹县博物馆无内设处室。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上犹县博物馆收入预算总额为17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上犹县博物馆支出预算总额为17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上犹县博物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2.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2025年单位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2025年单位资金 ⑵立项依据: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⑶实施主体:上犹县博物馆 ⑷实施方案:举办各类文化活动 ⑸实施周期12个月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上犹县博物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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